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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是耶稣的第二篇冗长教导,在打发使徒到加利利各地传教以前,给他们讲的传教教导。按马可福音6:6b-13和路加福音9:1-6也有这教导,但仅载了本章的首段(由5-15 节)。由16-42节一段,其他二圣史,却记于别处。马太在此似乎搜集了耶稣在不同的时间对使徒所讲的训言,为了使各时代的传教士便于阅读,编成了一篇训言,就如他在5-7章“登山宝训”所作的一样。若问耶稣何时何地初次打发使徒出去传教?这问题是极难解答的;不过照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记述,大概是在耶稣治好患血漏的妇女和复活睚鲁的女儿以后(9:18-26),约翰死以前(14:6-12)。按马可福音的记载,此篇传教教导之前,记载了耶稣去拿撒勒讲道的事。由此可以推知,初次派遣使徒的事,似乎是在公元29年3月左右,地点大概离拿撒勒不远。1节说耶稣叫了“十二个门徒”来,所说的“门徒”,大约就是在八个月以前,讲“登山宝训”以先,由门徒中所选的那十二位使徒。参阅5章前的要义(一)。耶稣赐给了他们赶鬼和医治各种疾病的权柄。按 路加福音9:2这两个权柄以外,还有宣讲天国的权柄。

耶稣为什么叫了“十二门徒”,以及“使徒”有什么意思,参阅路6章注释。马太福音以前没有提选立使徒的事,此处列出使徒的名单,十分恰当。我们若愿意对十二位使徒有一个正确的认识,必须把此处的名单与马可福音3:16-19;路加福音6:13-16;使徒行传1:13所有使徒的名单对照一下。除了使徒行传1:13所列的缺少犹大外,各名单都是十二位使徒,而且都分为三组。关于次序,应当说明:西门彼得常居首位,也为第一组之首,腓力居第五位,为第二组之首。亚勒腓的雅各第九位,为第三组之首。加略人犹大常居末位。每组中其他的名字,三圣史略有不同,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虽为同一作者所著,但也不相同。为什么次序上有这样的区别,不得而知。关于名字方面,也有几个彼此不同之处。这是因为使徒们实在有几个不同的名字。按马可福音6:7耶稣派遣使徒两个两个的去传教。很可能马太福音是按着分派传教的次序,列了使徒的名单:西门彼得和安得烈(兄弟二人);雅各和约翰(兄弟二人);腓力和巴多罗买;多马和马太;亚勒腓的雅各和达太(兄弟二人,大概为叔表兄弟);奋锐党西门和加略人犹大。今按马太福音所列的次序将三组列出(将其他圣史所列名单的异同,置于括号内),并加以解说。

第一组:1.西门彼得,2.安得烈,3.雅各,4.约翰(路加福音与马太福音同;马可福音为为1、3、4、2;使徒行传为1、4、3、2。)此处说:“头一个叫西门,又称彼得”;所说“头一个”,一定不是因为他在名单上是第一个(因为很明显,不必说),也不是因为他是第一个被召选的(因按约翰福音1:40-41彼得在安得烈以后被召)。所说“头一个”,是指他为使徒之长,为首席(16:17-19)。“他兄弟安得烈”,为彼得的亲兄弟,二人是伯赛大人(约翰福音1:47),是渔夫(4:14)。大雅各和约翰是亲兄弟,为载西庇太的儿子,也是渔夫(4:21)。二人因性情激烈,耶稣称他们为“雷子”(马可福音)。

第二组:5.腓力,6.巴多罗买,7.多马,8.马太。(马可福音与路加福音为5、6、8、7;使徒行传为5、7、6、8)。腓力是伯赛大人(约翰福音1:45)。巴多罗买,极可能就是拿但业(约翰福音1:45-51)。若他就是拿但业,那么他是加利利迦拿人,或许也是一个渔夫(约翰福音21:2-3)。多马,按约翰福音11:16;20:24;21:2也叫低土马。这名号大概是多马一名的希腊意译,即“孪生子”的意思。马太也叫利未,曾为迦百农的税吏,参阅9章。

第三组:9.雅各,10.达太,11.西门,12.加略人犹大(马可福音与上同,路加福音为9,11,10,12;使徒行传与路加福音相同,但缺最末的一位)。雅各(按马可福音 15:40 作“小雅各”),加上他的父亲亚勒腓的名字,以别于约翰的兄弟“大雅各”。他的母亲名叫马利亚,她也是一个名叫约西者的母亲(27:56;马可福音15:40)。这个马利亚大概是童贞圣母的叔表姊妹。雅各、约西、西门和犹大,按13:55同称为“主的兄弟”,即叔表兄弟。达太,按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称他为雅各的儿子犹大,以别于加略人犹大。称为雅各的儿子犹大,因为他是小雅各伯的兄弟(大概为叔表弟兄)。西门称为“奋锐党”(按马太福音原文作cananaeus,路加福音作Zelotes,一为亚兰文,一为希腊文,意义相同)。。他与犹大、达太大概是“主的兄弟”,即叔表兄弟(13:55)。最末为加略人犹大(四圣史都把他置于末位)。按约翰福音6:71;13:26 说他的父亲是加略人西门。加略人,有人以为是指他出生的地方,即犹大支派的一个名叫加略希斯伦的村庄(约书亚记15:25)。Iscariotes即加略人的意思。然而有人根据在巴尔米拉 (Palmyra)出土的一块陶片上的文字,以为“加略人”有另外一个意思。按那陶片上的文字“加略”即“赤红”的意思,或指皮肤赤红或指土壤赤红。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在加略人犹大名字上,还加上一句说:“卖耶稣的”。关于他出卖耶稣的事,见26:47-49。在使徒行传1:15-26记载:圣灵降临以前选了马提亚代替犹大做使徒,补足了十二位使徒的数目。

5-15节为此章训言的第一段,是耶稣初次打发使徒传教以前给他们的训言,亦见于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。耶稣首先限定他们应去的地域,先以否定的口气说:“外邦人的路,你们不要走;撒玛利亚人的城,你们不要进。”使徒不应当给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讲道,因为还不到给他们宣讲的时候。耶稣升天前才下了给万民宣讲的命令(28:19;马可福音16:15)。现今“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”,完全像耶稣所行的一样(15:24)。喜讯是应先报给犹太人,因为他们是“应许之子”(罗马书1:16)。犹太人是“迷失了的羊”,这耶稣以前已经说过(9:36)。“以色列家”即“以色列民”,是圣经上的惯用语。至于撒玛利亚人,他们虽住在巴勒斯坦的中部,却不算作犹太人,见约翰福音4:9、22及其注释。

“天国近了”,这是使徒们应当宣讲的主题,也是约翰(3:2)和耶稣所讲的主题(4:17)。

使徒对分施上帝所赐的异能,必须宽宏大量,并且要白白地舍去。关于所赐的能力,参阅1节,本节又加上“复活死人”的能力。

9-15节是旅程中应守的简则:使徒们在“腰袋”中不应当带有 “金银铜钱”(按“金银铜钱”,是指交易上所用的各种货币)。当时的旅客们都是把钱缠在腰带里。他们也不应该带装食物的口袋(路加福音10:4),也不要带“两件褂子”,因为只要身上有穿的,就够了;也不要“带鞋”,按马太福音所说的鞋,大概指包裹全脚的长靴,而按马可福音6:9说“只要穿鞋”,即准许穿不全包裹脚的鞋;也不要带“拐杖”(与路加福音9:3同),但按马可福音6:8可以带“拐杖”行路。这样的差异,大概可以如此解释:也许二圣史论的拐杖不同,或者至少对拐杖的用途不同。若用该拐杖为担荷行李,或为自卫,对这样的用途,耶稣禁止使徒用拐杖。如用拐杖帮助行路,是可以用的;但无论怎样,字句虽有差异,但用意却是相同的,即是说:应当清贫如洗,完全依靠上帝的照顾。“因为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。”(亦见路加福音10:7)是说:上帝必要照顾为他工作的人,使他们一无所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