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记 第11章 概览

#圣经概览/16尼希米记

本章的记录,按事情的分类说,应该再7:4之后,因举行各种庆节使省长的计划暂告停止。必须迁居圣京的,首先是各首领,即官吏与公务员;第二是十分之一中签的民众。取决于抽签之事,在圣经中常视为上帝圣意的所在,不能违背。由乡间迁居京都,必须舍弃自己的房产土地,和自己的妻子儿女移居圣京,况且那时的圣京是兵家必争之地;所以移居圣京算是一种牺牲,因此那些勇敢自愿迁居的人们,为人所赞颂。关于圣京中居民的名单,历代志上9章亦有记载,略有不同,可以参考。

本节说的首领,即1节的首长官吏,为以下名单的引子。“在犹大城邑”以下,与25节相连较为适宜。

“法勒斯”和“谢拉”,是犹大的两个儿子,巴录是属于谢拉宗族(参阅创世记38:5、29)。今当二族长的是“亚他雅”和“玛西雅”。

住在圣京的祭司共分三组:(1)10-12a节,第一组是耶大雅、约雅立和雅津三家族,尚有大祭司西莱雅的家族,他们都是在圣殿中行敬礼的,共八百二十三人。“约雅立的儿子耶大雅”是按马所拉文本翻译,按历代志上9:10是为三个祭司家族,约雅立即耶何雅立。“西莱雅”,按历代志上5:40为被掳前最后一位大祭司。(2)12b-13a节,第二组是亚大雅家族,共二百四十二人,为祭司的族长;(3)13b-14节,第三组为亚玛帅家族,共一百二十八人。“大能的勇士”本来是军人的意思,但是,此处非指军人,大概指富有刚健之气的壮年人,或有权势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