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第14章 概览
举哀时的禁例
- 14:1“你们是耶和华─你们上帝的儿女。不可为了死人割划自己,也不可使额上光秃;
表面的礼仪引导以色列人思念他们是上帝特别拣选的民族(参考利未记19:27-28;21:5)。
- 14:2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-你上帝神圣的子民,耶和华从地面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,作自己宝贵的子民。”
洁净和不洁净的食物(利11.1-21)
- 14:3“凡可憎的物, 你都不可吃。
- 14:4可吃的牲畜是:牛、绵羊、山羊、
- 14:5鹿、羚、麃子、野山羊、瞪羚、羚羊、山绵羊。
- 14:6凡蹄分两瓣,分趾蹄而又反刍食物的牲畜,你们都可以吃。
上图:以色列的波斯黇鹿(Persian fallow deer)。波斯黇鹿被认为是申命记14:5所提到的狍子,19世纪末在巴勒斯坦已经灭绝,但从1996年起逐步被重新引进以色列北部,目前有超过650头野生波斯黇鹿生活在加利利、迦密山及梭烈谷。-c
上图:洁净的食物。神只把少数几种动物划为可吃的“洁净”动物,可以避免对自然资源的滥用。这些动物大都是温顺的食草动物,种群的数量也比较大。-c
- 14:7但那反刍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:骆驼、兔子、石獾,虽然反刍却不分蹄,对你们是不洁净的;
- 14:8猪,虽然分蹄却不反刍,对你们也是不洁净的。牠们的肉,你们一点都不可吃;牠们的尸体,你们也不可摸。
关于3-8节内所禁止食用的动物,参考利未记11:2-8,大概说要《申命记》所记载是可以吃的动物,《利未记》所载是不可吃的动物。
- 14:9“水中可吃的是这些:凡有鳍有鳞的都可以吃;
- 14:10凡无鳍无鳞的都不可吃,对你们是不洁净的。
关于9-10节参考利未记11:9-1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