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时,有法利赛人和文士从耶路撒冷来见耶稣”一句,若以之与马可福音7:1 比较,便可知道:只有文士是从耶路撒冷来的,法利赛人只是本地的法利赛人。当时耶稣是在加利利海的西岸,革尼撒勒地带;按约翰福音6:21,耶稣已到了迦百农,所以这里所说的法利赛人,当然是迦百农的法利赛人。如果再注意一下马太福音12:9-14的记载,这种说法更可证实,因为该处记载法利赛人在与耶稣讨论安息日问题后,曾恼羞成怒,退去便举行会议,要把他除灭。很可能这些法利赛人在举行会议后,特派人到耶路撒冷,把情形报告给耶路撒冷的最高当局。最高当局愿明了耶稣的行径,或更好说,愿从耶稣的作为上找到破绽,好定他的罪,因而派出一批文士来与耶稣寻衅为难。
法利赛人和文士给耶稣所提出的问题是:为什么你的门徒竟敢不洗手就吃饭?理由是“犯古人的遗传”。按“古人的遗传”,即是摩西律法以外的律法,亦即是摩西以后,历代文士和教法师等所传下来的劝语或律法的注释,日积月累,竟成了一部律法书米示拿(Mishna),算为第二部律法;而后,又有解释米示拿的塔木德(Talmud)一书问世。这两部书专为记录先人的传授。他们对这传授的重视,竟与摩西律法相等,甚至日后竟超过摩西律法。有文士的名言为证:“托拉(即摩西律法)淡如水,传授醇如酒。”所以他们的结论是:违犯律法的人,罪可得赦,但谁若不遵守传授,则罪在不赦。本节法利赛人所提出的问题,即是违犯先人的传授——不洗手就吃饭。按吃饭前应洗手一事,摩西律法根本无所记载;但法利赛人却无中生有,规定了许许多多的条款。不但吃饭前后应当洗手。即在用饭中间,另吃一样东西时,也应洗手。“饭前不洗手,等于奸淫;饭后不洗手,就等于杀人。”这也是文士们的另一箴言。这种严厉而毫 无律法根据的传授,耶稣根本就想彻底铲除,自然不去遵守。门徒因为看了老师吃饭不洗手,自己吃饭前后也都不注意洗手的事。法利赛人正欲寻事生非,现在见到耶稣与他的门徒违犯了他们认为是杀人奸淫之罪的传统,如何能容忍呢?不过他们一本他们伪君子的作风,外面表现的对耶稣还有敬重的心,不 敢直犯耶稣,所以说:“你的门徒为什么……”虽然表面上是从耶稣的门徒身上说起(见12:2),但骨子里所指责的,当然是为人师的耶稣。耶稣也并不推诿他为师的责任,遂反问他们:“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上帝的诫命呢?”
本节的问法是耶稣所惯用的反问法(参阅12:11;21:25;22: 42),往往问得法利赛人张口结舌,无话可说。
“上帝说:‘当孝敬父母’……”这是原载于摩西律法(见出埃及记20:12;21: 17;利未记20:9),谁也不能否认。但奸诈的法利赛人却异想天开地用一种巧辩的讲解,使上帝的话归于无效。他们说:“你们倒说:’无论何人对父母说: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,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。”所谓“作了供献”, 即指人因誓愿将某物捐献于圣殿。这样,所献的东西,即成了圣物,若俗人使用,即犯亵圣的大罪。在耶稣时代,“作了供献”这句话,成了一句口头禅;只要儿子说出这句话,父母就再不能享用所应得的供养。这是何等的奸诈!是如何相反上帝命人孝敬父母的天职,而法利赛人却赞同这种诡辩的讲解,因为这是他们祖先给他们所传下来的遗教。所以耶稣斥责他们说:“假冒为善的人哪……”。
圣史在此所引的以赛亚书29:13并不完全合于原文和七十士译本,只取其大意而已。耶稣把以赛亚先知指责同时代的犹太人的言辞贴在法利赛人身上,只有不及,而无过之,因法利赛人的伪善远超过以赛亚时代的犹太人。然后耶稣又转向群众说:**“你们要听,也要明白。入口的不能污秽人,出口的乃能污秽人。”**当然耶稣对群众就这问题说了不少的话,但圣史只简单地把纲要给我们写了下来。从耶稣的这句话,我们可得到两个结论:
不过,这里我们要注意:吃饭前后应当洗手,是法利赛人的传授;但对吃某种食物之洁与不洁,却是载在摩西律法上的(见利未记11全章)。是否耶稣说这话也有意废除摩西的律法?不少的经学者以为是。耶稣的语气,可能是如“登山宝训”所说的: “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,说……只是我告诉你们……”(5:21、27、33等)。本节的语气可能是:“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,说:某种东西是不洁的,你们不可吃……只是我告诉你们说:不是人于口的污秽人……”因此可说,这是新律法的公布,旧律法的成全。但这新律法的生效,则须等到新教会正式成立之后。从使徒保罗在论食物的问题上指责使徒彼得那回事上看来,彼得之所以不敢吃某些东西的缘故,一定是因为他见到主耶稣恪守摩西律法,对摩西律法所禁吃的某些东西,从不沾唇(加拉太书2:11-14;使徒行传10:15、28)。虽然如此,但法利赛人对耶稣的言论却大为不满,口出怨言,说他破坏古人的遗传。所以门徒听到了,便转告耶稣说:“法利赛人听见这话,不服(原文是跌倒),你知道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