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第18章 概览
祭司和利未人应得的份
- 18:1“利未家的祭司和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中没有分得产业;他们可以吃耶和华的火祭,那是他的产业。
利未家的祭司,即担任祭司的利未人;关于本节的意义参考民数记18:20-22;约书亚记18:7,13:33。圣保罗讲这个律法应用新约的祭司身上说:你们岂不知在圣殿供职的人吃圣殿中的食物吗?在祭坛伺候的人分享坛上的供物吗?主也是这样命令,要传福音的人靠着福音养生(哥林多前书9:13-14)。
- 18:2他在弟兄中没有产业;耶和华是他的产业,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的。
- 18:3祭司从百姓当得的权益是这样:凡献牛或羊为祭物的,要把前腿、两腮和胃给祭司。
- 18:4初收的五谷、新酒和新的油,以及初剪的羊毛,也要给他。
- 18:5因为耶和华-你的上帝从你众支派中拣选他,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、事奉。
利未人必须站在会众面前替他们供职(民数记16:9);反之,祭司们一生要在上主面前,事奉上主的名,祝福百姓。
- 18:6“利未人若离开他在以色列中所居住的任何一座城,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
- 18:7就要在那里奉耶和华-他上帝的名事奉,正如他的众弟兄利未人在耶和华面前侍立一样。
- 18:8除了卖祖产所得的以外,他们(“他们”:撒玛利亚五经和七十士译本是“他”)要吃同等分量的祭物。”
6-8节内所提及的律法是兼论祭司和利未人。这是犹太人遗传的解释。
禁止异教的习俗
- 18:9“你到了耶和华-你上帝所赐你之地,不可学那些国家行可憎恶的事。
- 18:10你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观星象的、行法术的 、行邪术的、
- 18:11施符咒的、招魂的、行巫术的和求问死人的。
- 18:12凡做这些事的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;因这可憎恶的事,耶和华-你的上帝把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。
按《所罗门智训》13-14章,迦南人的恶习是出自迷信和巫术,因此上帝为防御自己的百姓不要陷入这些罪恶之中,严禁自己的百姓中有人行巫占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