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图:描绘犹太人屠宰的中世纪绘画。犹太人的肉食必须把血放干净。-c
起初上帝似乎不许人屠杀动物,以为食品,只许他取用菜蔬和水果(1:29);现在上帝却准许人任意食用动物,如以前能吃任何植物一样。但是对于人绝对的权威却加了一种限制:就是不准吃带血的肉。在日后以色列人的法律中,对此屡加严禁(参阅申命记12:16,23;15:23;利未记3:17;7:26,27;17:10-14;使徒行传15:29)。这种限制不但是试验人的服从的心,也是叫他们养成一种良好的风俗。
上帝给人的第二个限制,更属重要:准许人宰杀动物,但是人的血,不论是人流的,或动物流的,是不能不受惩罚的。流人血者不能再受轻易的处分,如该隐一样,却要以命抵命(42:22;出埃及记21:28;以西结书33:6;诗篇9:13)。这是因为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(1:26),凡杀人的,就是伤害上帝的形像。换句话说:人是有理性的,有灵性的,是上帝神格的形像,必须看那形像是神圣的。5节“弟兄”二字,亦有亲族的意思。
在这里所说的约,并不算为上帝和人双方的一种约定,只是一种应许,而这种应诈的记号,不与亚伯拉罕以割礼为号的约定,或与摩西以安息日为号的约定一样(参考17:11;出埃及记31:13,17;以西结书20:12),是要人去施行的。这次上帝却把彩红置于云中,使人记起他的应许,这被并不是初次有彩红,是从创造时就有,在这里不过又赋予一种新的意义,就是上帝怜悯的象征或标志。